核心提示:据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对北京、陕西、四川、湖北、山东l51个基层单位的调查统计,“在151个企业单位6572个职工中,‘走后门’的有4926人,占职工总数的72.87%”。
本文摘自《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7期,作者:钟健英,原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商品“走后门”运动》,本文系节选
在试点的基础上,反商品“走后门”运动随之全面展开,根据中央的部署运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学习,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讲道理,交代政策,解除顾虑,启发自觉,普遍开展自我检查和坦白交代;并通过和风细雨、不追不逼的方法,提高大多数人的觉悟,把绝大数人团结起来,为第二阶段做好准备。第二阶段,集中力量对l0%左右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进行坚决的斗争。这些人包括严重多买多占的,严重滥用职权,挥霍浪费的,严重投机倒把的,严重贪污盗窃的。通过对这些违法乱纪分子的重点斗争,造成声势,使广大财贸工作人员进一步受到教育。第三阶段,进行处理。处理的原则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对犯有一般性商品“走后门”错误的人不做处理。对10%左右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理,对个别情节十分恶劣民愤很大的,进行逮捕法办。其余的人只要坦白交代,真诚悔过,一般不予刑事处理。但是如有再犯,则严加处分。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不适于在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予以开除以纯洁队伍。
随着运动的展开,大批商品“走后门”的问题被披露出来,突出的有以下两方面的表现。一是商品“走后门”的现象蔓延迅速、涉及面很广,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问题。据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对北京、陕西、四川、湖北、山东l51个基层单位的调查统计,“在151个企业单位6572个职工中,‘走后门’的有4926人,占职工总数的72.87%”。“从地区看,农村‘走后门’的比重大于城市。如北京市和武汉市25个单位统计的,‘走后门’的平均占71.26%”,“四川南充、陕西三原、湖北广济三个县26个单位的统计,平均占83.29%”。“从行业看,‘走后门’最多的在农村基层供销社,其次是粮食,第三是百货,第四是副食,第五是饮食业。如农村基层供销社9个单位的统计‘走后门’的人数平均占人数的93.28%,粮食8个单位,平均占81.36%,百货l4个单位,平均79.59%,副食品16个单位,平均占66%,饮食4个单位,平均占48.42%”。二是商品“走后门”所涉及的物资十分广泛。不仅是吃的、穿的日常用品,而且有重要的生产资料,如大批机械设备、钢材、汽油、肥田粉等,且数额巨大。据统计,在“走后门”较多的30种商品中,通过“走后门”销售的数量占总销售量的比例高得惊人。“四川广安县占37.05%,南充县占69.36%,陕西三原县占20.74%,湖北广济县占45.56%”。一些紧俏的商品“走后门”的比例更高,如自行车在陕西三原占l00%,暖水瓶在四川广安占85.3%,在南充县占100%,食糖在湖北广济占95.43%。
与此同时,在运动中揭露出一些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和外部的投机倒把分子勾结起来,贪污盗窃,转卖国家财产,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严重案件。这些人利用合法的身份把成百吨的钢材、成套的机器设备、成批的化肥、煤炭.、木材等重要物资盗卖给投机商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从福建省福州市暴露出来的案件统计,造成国家损失5000元以上的有49起,l万元以上的有38起。鉴于这种情况,为使运动进一步向深入发展,中央提出必须查清各单位企业存在的各种漏洞的要求,于是,从1962年2月起反商品“走后门”运动的重点转入查漏洞阶段。
查漏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查批条。重点放在查越权批的条子,计划外批的条子,批给系统外的条子和不合手续规定的条子等。(2)查协作。重点放在查用国家统管统配物资和紧俏商品去换东西,工厂企业不按国家计划调拨而自行处理的产品,跨行业经营的商品。(3)查账目。重点查账证、账货、账钱、包括内外往来账是否相符。(4)查仓库。仓库的物资和账簿是否相符,损耗合理不合理?进出仓的制度如何?有无小私库?(5)查车途商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发货单位把货发出了,收货单位长期未收到;另一种货发到了,款未付给对方。不管哪种情况,都要查清楚,把货未收到的原因查清楚,追回来;已收到货而钱未付的要主动弄清究竟是哪个单位发的货,应退给收货单位。双方如有争议或有实际困难的,应正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处理。(6)查包装物料。有些部门需要包装物料的数量很大,由于没有严格的保管制度,丢失、损坏、被盗的现象十分严重。(7)查票证。粮票、布票、烟票等各种票证,不论进出回收注销,都要在各交换单位、各个环节上查对清楚。(8)查消耗定额。生产单位主要查原材料的消耗,查是否超过定额,原因何在。(9)查采购。主要查采购资金的使用,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查有否用公家的资金做私人的买卖以及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等假公济私行为。(10)查销货。查进来有多少商品、销出多少,销售除了计划内的、正当的以外,有无内部私分、转手倒卖等现象。(11)查价格。查清进出货的价格和加工费用,是否合乎规定、是否按质论价、有否转手渔利等现象。(12)查专用物资。包括对华侨、渔民、伐木工人等的各种专用物资,和对各种经济作物的专用化肥,以及农产品采购的销售物资等。查明来货数量、是否专用、有否不正当去路、数量多少等。(13)查寄存物资。主要查商品部门寄存于生产单位的物资,查清数量、质量,有无缺少、变质,查明原因和责任。(14)查下马工厂。主要查由谁负责物资的处理情况。(15)查投资。着重查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和经济效益。有不少企业花巨款用于投资搞生产,结果没有效益,造成极大的浪费。(16)查供货。主要查处借的钱和物。(17)查贪赃枉法。主要查政法部门和其他执行国家法令的单位接受贿赂、徇私舞弊的现象。
查漏洞的开展,无疑将反商品“走后门”运动推向新的阶段,对于从制度管理的角度查清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堵住商品“走后门”的漏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查漏洞中不仅查出了许多新的漏洞和问题,而且对于过去已经报损的许多积案,进行了重新检查。据统计,仅在1961年福建省全省地方企业报损达1.4亿元,约占全省预算收入的1/3。所以通过查漏洞及时追回了部分资财,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