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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吴邦国:将醉驾飙车等危害群众的行为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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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perppp
时间:
2011-3-12 21:26
标题:
吴邦国:将醉驾飙车等危害群众的行为定为犯罪
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97年,全国人大对刑法作了全面修订。此后,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常委会先后通过了1个决定和7个刑法修正案。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作了严格规范,对数罪并罚执行期限作了调整,加大了对累犯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的惩处力度;还根据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和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犯罪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使我国刑罚结构更趋合理,以更好地起到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减少犯罪的作用。
作者:
B计划
时间:
2011-3-12 21:56
这个规定好。。希望能够真正执行到位,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醉酒驾车
作者:
gmcc888
时间:
2011-3-12 22:19
最好是终身禁驾,再关个十几年,就老实了。
作者:
sdxxxzh
时间:
2011-3-12 22:21
早就应该立法治理了,对造成重大后果的出人命的,枪毙了之
作者:
foxzhongxing
时间:
2011-3-13 10:31
应该这样,现在富二代太多了,没事就把马路当赛道!
作者:
2898403
时间:
2011-3-13 15:16
这个绝对要支持,醉酒驾车不仅在拿自己生命开玩笑,更是对社会不负责任
作者:
pipapig
时间:
2011-3-13 15:54
早就该实施了。建议把大货车的监管也纳入严管范畴,相比醉驾,我更害怕疯狂的货车
作者:
viviandcoco
时间:
2011-3-14 15:05
拿自己生命开玩笑的人,请不要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作者:
frostmourn
时间:
2011-3-14 15:27
要是抓住就枪毙,看谁还敢醉酒飙车,喝了酒就不开车,开车就别喝酒。
作者:
outofservices
时间:
2011-3-14 16:34
醉酒驾车自然是应该惩罚,问题是看被惩罚的对象,在天朝能真正做到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吗?有多少次这样的案例是不了了之的?看的我们百姓心都凉了
作者:
submenu
时间:
2011-3-14 17:33
感觉飙车,醉酒驾车的都是那些官Y和所谓的管二代、富二代
作者:
consociated
时间:
2011-3-14 17:46
双手赞成这个规定,早就该立了。最好像日本一样也定那些纵容醉酒驾驶的乘客罪,一定要严厉打击醉酒驾驶!
作者:
lila
时间:
2011-3-14 17:49
双手赞成!酒驾实际上和持刀行凶无异!
试想,一个拿着刀在街上乱砍的人还能不被认为是罪犯?
作者:
jifengri
时间:
2011-3-14 18:06
敢飙车的都是有钱人和官二代,这样的人都有法律豁免权,有法律也没用的。
作者:
gofrog
时间:
2011-3-14 18:10
中国的罪就是定的太轻,醉驾必须要严惩,妨碍公共安全了
作者:
~听风~
时间:
2011-3-14 22:06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最好警察跑到饭店集中的地方多查几天效果就明显了。
作者:
好色的青蛙
时间:
2011-3-14 22:27
前天喝醉去医院打点滴,住进急诊病房。进去后,看看里面的病好。出来后满头冷汗,6个床位,5个车祸,1个我在上面躺着!
作者:
highhigh
时间:
2011-3-14 23:06
定位犯罪最好了,昨天成都武阳路上,一个奔驰车主酒后驾驶撞了5人,当场死亡2人,这种人就应该把牢底坐穿
作者:
poi_uy
时间:
2011-3-15 00:34
严重支持,在他们眼中,别人的生命一点也不重要。
作者:
weiguandi
时间:
2011-3-15 16:30
醉酒后飙车确实应该定重罪,这种行为及其恶劣,枪毙都不冤。这几年国家对酒后驾车处罚很严,效果也不错,至少人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但我们不得不重视中国的一个特殊的也很操蛋的国情:中国的酒文化。现在,无论干什么事都得酒桌子上见,小到亲朋好友聚会,大到喜丧嫁去、公关礼仪,无一离得开酒桌行的觥筹交错,这也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风气,可由于流传时间太长,历史渊源太久,已经不可能摈除了。而随着汽车的普及,这种社会风气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如何能将中国的酒文化中的积极正面影响保持下去,又要杜绝酒后驾驶的安全隐患,这确实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问题,希望能采取两全其美的办法。
作者:
tlwk
时间:
2011-3-15 17:42
支持!早就应该把醉酒驾驶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还有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对于这类犯罪的人就应该适用死刑
作者:
aa6174321
时间:
2011-3-15 18:09
希望把酒后/醉酒驾车出事故定义为“过失杀人”和“过失杀人未遂”的罪名,并且能够严格执行。
作者:
forsexinsex
时间:
2011-3-15 18:29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并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和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犯罪的规定”
这句话非常给力。
作者:
舒畅
时间:
2011-3-15 18:48
其实国家加大对酒驾的处理,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好处,广大群众是拍手拥护的。
作者:
ttozhangyan
时间:
2011-3-15 20:01
在中国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也必须与时俱进。
作者:
suedecn
时间:
2011-3-15 20:47
这个好 醉驾飙车是无视他人生命的一种表现 和犯罪没有两样 应该判刑!
作者:
sdvkcasfh1
时间:
2011-3-15 21:57
规定是很好,但是可惜的是天朝的法律弹性实在太大,一个老百姓和一个当权者同样犯了一件事,结局是天差到地,太悲哀了
作者:
zdsaok
时间:
2011-3-15 22:25
车辆现在急剧增加不仅仅要对醉酒,飙车等行为定罪,还有无牌无证的管理实在是太松懈了,无牌车辆见了红黄灯也直闯。很危险行为很可恶,必须严管
作者:
zhk521720
时间:
2011-3-15 22:29
早都该定罪了,现在这罪还有点轻呢,严重反对醉驾!
作者:
lu2198
时间:
2011-3-15 22:40
国外早就这样了。想想没错,自己想死别害别人就好。
作者:
yaguang2011
时间:
2011-3-19 00:58
这个很靠谱的,我在美国,开车一点就都不干喝,这边酒后开车是刑事案件的,是要进监狱的
作者:
Venzenz
时间:
2011-3-19 09:08
这个规定真好 要是能实在地贯彻执行就最好了 不要再出来个什么七十码之类的事情了
作者:
higherwx
时间:
2011-3-19 09:33
支持这个决定,对那些对自己对别人不负责任的人就应该严惩
作者:
曾是会员
时间:
2011-3-19 10:42
好规定 出事的都是什么人 富二代 二狗子 喝酒不花钱的公务员 往死整
作者:
mynameisyuhui
时间:
2011-3-19 10:42
规定的很好,但是要有强硬的并且一视同仁的执法力度,才能使那些违法的人害怕
作者:
xhdpp1234
时间:
2011-3-19 16:58
对于酒后驾车的抓住按撞死人来处理,这帮富二代仗着自家上一代有钱就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他奶奶的!
作者:
zergabc
时间:
2011-3-19 17:41
支持国家对醉驾飙车等恶劣行为立法,必须严惩,否则行人太危险了
作者:
ryss666
时间:
2011-3-19 17:48
醉酒就应该终身禁止开车,管不住嘴还能开好车了?
作者:
coladogpig
时间:
2011-3-19 17:55
喝酒开车最害人,害了自己不要紧,最可恨的是把别人幸福的一家给破坏了
作者:
macrohardf
时间:
2011-3-27 00:49
现在因为醉酒驾驶致无辜路人死亡的事件越来越多,绝对是应该坚决对这类行为予以严厉惩罚的时候了。
作者:
dzbtylx
时间:
2011-3-27 10:51
应该学学沙特什么的,醉酒驾驶强制献血400ml加坐牢,老子看那个家伙以后再犯,第二次抽600
作者:
itsmove
时间:
2011-3-27 10:59
要涨价只需要一夜的时间,要做点好事,需要反复讨论的。
作者:
psp0914322
时间:
2011-3-27 12:50
绝对支持将醉酒驾车、飙车列为违法行为,要坐牢,最少一年。
作者:
海盗大人
时间:
2011-3-29 20:05
醉酒驾驶和飙车是对众人的生命的藐视,对于藐视生命的行为判定为犯罪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严惩。
作者:
babaskyfly
时间:
2011-3-29 20:17
醉酒飙车其一要入刑,最少半年,其次要重罚,不低于1w,最后终身禁驾
作者:
blackrex
时间:
2011-3-30 18:42
哈哈 喝酒开车的终于挂B了 真好啊~~~~~~~·
作者:
lllmy
时间:
2011-3-30 19:16
早就应该这样从重处罚了。所谓乱世用重典。
作者:
ykfangyan
时间:
2011-3-30 21:25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真是好事情,早就应该这样了。这是多严重的事情啊,不但不为自己负责,还不为别人着想,太不应该了
作者:
heaven226
时间:
2011-3-30 22:06
对这种人,就应该重判严判,不尊重他人 生命的人不配做人!
作者:
heaven226
时间:
2011-3-30 22:08
对这种人,就应该重判严判,不尊重他人 生命的人不配做人!
作者:
tbic
时间:
2011-3-30 22:28
驾车相比行人,已经多了许多优势,还要仗势欺人,不可忍.
作者:
l2926020
时间:
2011-3-30 23:44
醉驾撞死人就是和故意杀人一样,早就应该立法拉!
作者:
cowmay
时间:
2011-3-31 03:57
交通安全是靠每一个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车、飙车就是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应定位是犯罪
作者:
linzongzhou
时间:
2011-4-7 17:21
喝酒驾车的确是不良作风,国家出台刑法来制约是很好的,特别是醉酒驾车,那随时都撞死人。
作者:
s3210
时间:
2011-4-8 12:20
希望可以实现,酒驾很危险,有些人涨着家里有钱有势为所欲为,危害社会,
作者:
劳斯莱斯
时间:
2011-4-8 15:22
楼上大哥说的对,别拿别人生命开玩笑,许多无辜的生命就是因为醉驾飙车白白送去性命
作者:
kv001
时间:
2011-4-8 15:24
可是就是有些地方,是混过证的,给钱就给证,这样的上路了,有法律也危险期啊,要加强下考试
作者:
HOPEKEY
时间:
2011-4-8 15:26
标题:
强烈支持!
早就该这样了!在美国的一些州,直接规定了,凡查出酒后驾车,按二级谋杀论处起诉!
作者:
dahuaidan666
时间:
2011-4-8 18:46
不是吴邦国定的啊,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啊,吴邦国只是其中的领导啊
作者:
常空
时间:
2011-4-9 12:19
有制度才有规律,国家才能有秩序的进行相关事项,才能民生的高度建设。
作者:
8877aq
时间:
2011-4-14 13:29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哈哈 说的对吧 这样最好了
作者:
hb2003719
时间:
2011-4-16 20:53
早就该这样了,有的醉驾一死好几个,影响太坏了,损失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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